退貨須知
1. 由於石伊網站所販售的商品皆為食品,請您在收到貨品後立即驗收商品,
基於保障消費者個人衛生因素考量,不接受客戶鑑賞商品後退貨,除瑕疵品或產品本身與標示規格不符外,商品如經拆封或經使用,即可能影響換貨權利。
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問題發生,包括:與訂購內容不符/短少、品質瑕疵,或運送途中發生損毀者(以上統稱瑕疵品)之類狀況,
請您儘速拍照存證並儘速與我們聯繫,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並協助您完成商品取回、換貨或退款作業。
請以E-mail方式:info@eleven11.com.tw,或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30 )來電,與我們聯絡。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請您注意下列退換貨資訊:
一、依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本店對於下列商品,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之適用:
(一) 商品有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
(二) 基於食品衛生與安全,一經拆封使用食用,或非運送過程中失溫以致商品變質,恕不適用七天鑑賞期。
一般食品收貨後,品項效期/數量/品質若無問題,基於個人衛生考量之下與食品安全問題,請恕無法接受退換貨作業。
2. 若消費者在猶豫期內欲退回購買商品時,產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保持產品、附件、內外包裝、廠商紙箱、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
於受理退貨需求後,將請配合的宅配公司協助收回退貨商品。
3. 辦理退貨需請將紙本發票一併寄回,方能辦理退貨。
4. 如該次購買有配合活動而產生的贈品,辦理退貨申請時,需連同退貨商品完整一併退回。
5.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
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無法退貨或須將損壞費用於退款中扣抵。
6. 為維護所有客戶權益,我們堅持提供品質優良產品,即使退回產品包裝完整無瑕疵,退貨產品我們都一律列入不良品倉,
如因個人因素退貨次數過多,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暫停出貨,敬請見諒。